陕西中医药大学2018年监察工作要点
来源:监察处 作者:监察处 点击数: 发表时间:2018-03-22 14:47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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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、中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精神,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,紧密围绕学校“追赶超越”和建设“国内一流高水平中医药大学”奋斗目标,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党政年度工作要求,不断加强学校内部监察,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,维护行政纪律,促进廉政建设,提高行政效能,推进依法治校,为学校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保证。现结合实际,制定本年度监察工作要点。

一、加强惩防体系建设,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

1.研究制定对于作风不正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影响,工作执行不力或者违反规定乱作为,责任意识淡薄、防范不力或处置不当,为政不廉、以权谋私,管理不严或监督不力,效能低下并造成严重后果等行为的防控机制,做好关键风险点的防控工作。

2.督促相关重点部门查准核实关键风险点、制定防控措施,对重点部门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抽查。

3.推广应用省高校纪检监察综合信息平台,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招标采购活动的有效监察,规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。

二、加强制度建设,完善科学有效的制约机制

4.根据《陕西中医药大学内部监察工作暂行规定》精神,坚持监督检查、整改纠正与促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,研究制定关键、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工作细则,制定物资采购、基建工作、考试招生、职称评定、干部选拔、奖助学金评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制度,将监察重点和责任具体化、明确化,提高监督质量,保证监督实效。

三、强化对重点部门、重点岗位、重点人员的专项监察

5.加强对学校基建工程和大型修缮工程招标、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作的监督,推动建立校内评标专家库,实施招标代理公司考核制度,严格招标采购程序,依托监督信息管理平台对专家抽取、招标信息公示、开标全过程重点监督,对程序不严密、群众反映查实的招标项目坚决予以纠正。

6.加强对学校招生录取、学生资助、重大考试事项、人才引进、人事调配等工作制度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的监督,促进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。

7.加强对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监督,重点对评审政策制定、资格审查、组织评议等环节实施抽查监督。

8.认真贯彻国家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,严格监督学校财务管理(含教育收费、科研经费管理使用)、资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。

9.加强对两所附属医院财务管理执行、经费使用、采购招投标的监察力度。

10.坚决整治师生员工身边的微腐败问题,紧盯评奖评优、学生奖助学金评定、学生入党、期末考试、转专业等关乎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领域,严防违规操作、收受贿赂等行为的发生,将以人为本的思想贯穿于监察工作全过程。

四、加强监察队伍建设,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

11. 强化自我监督。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,在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自觉接受监督,坚决防止“灯下黑”。

12. 提高专职监察干部综合素质。一是组织监察干部加强学习,不断提高政治、业务素质、执纪能力,主动适应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新情况、新变化,以过硬的素质、优良的作风履行好工作职责。二是加强与兄弟高校专题监察业务交流,组织监察干部参加监察业务培训,开展内部监察的实践和理论研究,促进监察人员知识的更新和专业技能的改进,进一步提高专业胜任能力。

13. 不断加强监察信息化建设。进一步加强监察网站建设,加强二级单位廉政建设信息管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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