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中大监察办〔2018〕1号
关于印发《陕西中医药大学深入学习宣传
<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>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各单位、各部(处室):
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通知》精神和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相关要求,现将《陕西中医药大学深入学习宣传<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>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,确保学习取得实效。
附件:陕西中医药大学深入学习宣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实施方案
陕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
2018年9月11日
抄送:各校领导。
陕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年9月11日印发
附件:
陕西中医药大学深入学习宣传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实施方案
2018年3月20日,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(以下简称监察法)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、十九届二中、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以及省纪委全会精神,普及《监察法》,经研究决定,在全校开展深入学习宣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活动。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,特制定如下方案:
一、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、十九届二中、三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、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引导广大教职工提高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实施的认识,为不断提升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、巩固提升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,提供思想引领,营造舆论氛围。
二、学习内容及方式
(一)学习内容。
1.《监察法》条文、释义及相关解读。
2.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,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。
3.中央纪委、国家监委有关领导的讲话精神。
4.监察制度的历史渊源,制定《监察法》的原因和目的,《监察法》的立法过程。
(二)学习方式。
1.制定学习计划,各部门要明确学习方式、内容、人员、时间,制定详实的学习计划,确保学习宣传活动扎实有序推进。
2.配齐一套学习资料,发放《监察法》及释义读本。
3.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,在个人学习的基础上,要通过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方式学习《监察法》条文及相关解读。
4.举办专题讲座,邀请有关专家学者,对《监察法》进行深入讲解,加深对《监察法》的理解。
5.充分利用网络平台、“两微一端”等新媒体手段,加大对《监察法》的宣传力度,浓厚学习宣传氛围。
6.开展警示教育,充分利用省纪委印发的党的十八大以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《贪腐的代价》《神圣殿堂不容玷污》《蚁贪之害》等警示教育资料,开展警示教育,做到防微杜渐,警钟长鸣。
7.加强学习交流,结合工作实际和学习成果,撰写学习心得体会,开展学习讨论会,相互促进提高。
8、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,创新学习方式,广泛开展各类活动,开发丰富多样的学习内容,利用网络自主学习、互动交流,扩大学习教育覆盖面。
三、学习人员范围及时间进度
人员范围:校本部科级以上干部、行政管理岗位人员(含辅导员)、教研室主任;两所附属医院科级以上干部、行政管理岗位人员、科室主任;制药厂科级以上干部、行政管理岗位人员。
学习时间:2018年9月至12月。
四、有关要求
(一)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。学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《监察法》的学习宣传工作,做到认识到位,工作到位,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。
(二)结合实际,注重特色。各部门要创新形式,丰富载体,通过开设宣传专栏、网络专题等形式,广泛宣传,因地制宜,将学习宣传与自身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,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。
(三)加强领导,扎实推进。学校要加强对《监察法》学习宣传工作的领导,监察处要加强对学习贯彻情况的督查。各二级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,做好周密安排,确保《监察法》学习宣传有亮点、出实效。二级单位要将开展《监察法》学习宣传工作的特色和亮点,形成书面总结材料,于2018年12月30日前及时报送监察处。